《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剧情简介
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目录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或共同致人损害,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在审判实践中,由于侵权主体的多数性、侵权行为存在危险性、需承担连带责任等共性的存在,使得部分审判人员不能正确区分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性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判明损害后果是由何人造成的。综上,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明确知道侵权人是谁,而后者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是谁。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